网站首页 > 公务员 > 详情

2024年河北公务员/选调生录用体检公告汇总

信息来源:中公教育网      发布时间:2024-4-29      点击人次:2337

>

六、体检、考察

(一)体检

体检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、标准和程序进行。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。

(二)考察

按照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(试行)》(中组发〔2021〕11号)等有关规定,对考察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,对报考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,还需按《关于印发<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>的通知》(公通字〔2020〕11号)执行。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,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,重点考察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行、能力素质、学习和工作表现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、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。

七、公示、录用

(一)公示

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,省直各部门、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、雄安新区在各自招录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后,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,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;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录用。

(二)录用

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签发录用通知书,考生和有关部门、单位凭录用通知书办理报到等相关手续。

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、体能测评、证件审核、面试、体检及报到等情况的,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。

(三)未被录用的考生笔试成绩备案

本次招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在2025年度全省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开始前有效,期间如有新的招录计划,发布招录公告,从未被录用的人员中公开报名,择优录用。